中企对老挝投资合作指南(下篇)
外国投资者获得土地的相关规定
老挝《土地法》的主要规定
老挝境内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或用益权。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以下八个类型:农业用地、林业用地、建筑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文化用地、国防、治安用地和水域用地。自然人或法人仅有权获得土地使用权或用益权。
外国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注册资本达到50万美元的外国投资者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但目前为止此种方式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明确。
⊙外国投资者可通过租赁或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外国投资者与老挝公民间的土地租赁不得超过30年,从国家获得的土地特许使用不得超过50年。经济特区(SEZ)内的土地特许使用不得超过75年。大使馆或国际组织享有的土地租赁或从国家获得的土地特许使用不得超过99年。
⊙租得土地或从国家获得土地特许使用的外商必须履行若干义务,包括:根据有关分区目标合理使用土地、保护环境、尊重邻居的土地使用权、按时支付土地租金或特许费用以及遵守老挝各项法律法规。
⊙外国投资者在租赁期间或特许使用期间内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等不动产享有所有权。一旦租约或土地特许使用到期,土地上的所有不动产都将转为出租人或国家所有。
⊙外国投资者有权抵押其租赁的土地上的固定资产,有权转租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征得国家同意后,有权以其享有的土地租赁特许协议作为资本出资。
投资老挝的机遇与趋势
老挝的投资优势主要有:
⊙丰富的自然资源;
⊙大量肥沃的农业用地;
⊙极少发生严重自然灾害;
⊙与周边国家相比劳动力成本低;
⊙区域内国家中政局相对稳定;
⊙宽松的商务投资环境。
2015年年末,老挝计划与投资部向国会递交第八个全国五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2016-2020)草案,其中要求在未来五年里年均GDP增长率不低于7.5%,人均GDP应达到3100美元。为了实现GDP增长目标,老挝政府将努力实现:到2020年农林业年均增长率达3.2%,占GDP总量的19%;工业年均增长率9.3%,占GDP的32%;服务业年均增长8.9%,占GDP的41%;实现出口额年均增长15%,外汇储备足以覆盖至少5个月的进口成本。这一计划落实到各个行业,必须有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投入,而老挝政府财力有限,必须借助外资,这给境外投资者创造了大量机会。
近几年来,中国在老挝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可观,例如能源电力开发、交通运输等领域。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5年,中国对老挝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突破10亿美元,达13.6亿美元,同比增长36.2%,首次超过印尼,位列新加坡之后,在东盟国家中位居第二。2015年,中国对老挝工程承包合同额超50亿美元,达51.6亿美元,较2014年增长39.8%,在东盟国家中仅次于印尼和马来西亚,位居第三,在亚洲国家中位居第四。
老挝与中国文化、地缘相近,老挝又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支点,随着中老铁路的建设和开通,未来中国对老挝的投资将会提升到一个更深更广的领域。
中国在老挝的重大投资项目
中国在老挝的代表性建筑/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