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直升机公司
经过整合,俄罗斯直升机研制生产能力基本上聚集到俄罗斯直升机的控股公司之中。俄罗斯直升机工业具备研制全部系统的能力,产品以中、重型军机为主,轻型直升机研制生产能力相对较弱。
1.公司概况
为防止国外直升机制造商抢占俄罗斯市场,同时将本国直升机产品成功推向国际市场,俄罗斯一方面要避免单个企业与外国大型直升机制造公司竞争,另一方面必须优化当前的直升机生产能力和设计潜力。为此,2006年成立了隶属于俄罗斯国防工业公司的俄罗斯直升机股份公司。俄罗斯国防工业公司也属于“俄罗斯技术”国家公司,主要管理直升机和航空发动机业务。
(1)基本情况
俄罗斯直升机公司(简称俄直公司)是对俄罗斯国内直升机工业进行行业重组整合形成的公司,包含了俄罗斯国内主要的直升机设计单位、制造企业、配套机构和售后服务部门。2014年公司内总人数超过4.6万人。
近几年来,俄直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加(见表4~10),在2014年国际直升机市场上约占14%的份额,排名第六。每年交付的产品在250~300架之间(见图4~7),从图中可以发现,俄直公司军品收入比例很大,与全球最大的军用直升机制造商西科斯基公司相当(2012年军品收入占86%),与此同时,国内军品销售与出口数额几乎持平,2014年交付产品总架数中有48%用于出口。这一方面说明了俄直公司的产品在出口方面的实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本国需求不足的问题。
2014年俄直公司总销售收入约为56.61亿美元(见表4-11),比2013年增长22.8%,其中,直升机产品占83.3%,服务和保障占12.8%,若以军、民品产量划分,军品约占94.8%,民品占5.2%(见图4-8),与世界其他直升机公司,如欧直公司相比,俄直公司收入中平台销售所占比例更大,服务业务则相对较少(欧直公司2010年服务业务收入比例为42%),但从表中不难发现,与2013年相比,2014年俄直公司军品服务保障和民品研究开发收入有所增加。
俄直公司大约占有世界军用直升机市场的35%,超重型直升机(重最超过20t)市场的17%,以及56%的中型直升机市场(最大起飞重量在8~15t)。亚洲国家是俄直公司的国外主要市场。其中印度和中国是最重要的客户,此外,阿富汗、沙特、斯里兰卡、韩国、土耳其、越南、泰国、印尼和土库曼斯坦等多个国家近期都将采购或有意采购俄直公司的产品(见图4-9),与2012年相比,独联体市场比例有所降低。
(2)战略目标
俄罗斯直升机控股公司的战略目标包括4个层面:
•扩大在俄罗斯和国际市场上的份额,从国内市场获得大量利润,不论是军用还是民用领域均保持第一位,巩固在关键增长型市场的领导地位,包括中国、印度和拉丁美洲国家。
•提高竞争力并获取产品系列扩大的附加利益,改进现有机型,研制新机型。
•多样化经营,建立新的收入来源,获取服务性收入和利润。
•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利润持续增长。
(3)组织结构
俄罗斯政府通过吸纳其他各直升机制造企业的国有股份加强对直升机制造业的控制。卡莫夫直升机公司、喀山航空生产直升机厂与罗斯托夫直升机控股公司先后进入直升机的控股公司。目前,俄直公司组成包括设计局、直升机场、配套厂和服务企业4部分。其中最主要的组成企业是莫斯科米里直升机公司和卡莫夫直升机公司,以及喀山、罗斯托夫、乌兰乌德等直升机制造厂(见表4-12)。
(4)主要产品
俄罗斯直升机公司目前主要的军用直升机产品包括米-8/17系列,米-26、米-24/35系列、米-28、卡-50/52系列、卡-27/28/31系列。这些型号几乎全部是苏联时期研制型号的升级改型。具体产品系列见表4-13。
米-8/-17目前是俄直公司最主要的产品(见图4-10),2001至2010年间其产量占俄罗斯直升机总产量的75%以上,也是俄直公司最主要的出口产品,中国、印度等国均有较大采购数量。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米-17的性能与其他10t级产品相比没有明显的缺陷,但价格则是其他型号如EC225、UH-60M的一半左右;另外,米-17拥有专用的高原型改型米-17V系列,其高原性能与其他10t级产品如EC225、NH90、UH-60M和AW101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其他产量较大的型号有卡-32、米-24系列、米-28。总体来看俄罗斯直升机工业以军品生产为主,吨位上则以中/重型机为主。
2.研制生产能力
目前,俄罗斯从事直升机设计和批生产的重要企业大都是俄罗斯直升机公司的成员单位,主要设计局包括米里设计局和卡莫夫设计局,主要批生产厂包括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乌兰乌德直升机厂、罗斯托夫直升机公司以及库梅尔套航空制造厂。这些企业几乎承担了俄罗斯全部直升机型号的研发和整机生产工作,其他单位则承担零部件/子系统供应,维护、维修与大修(MRO),市场营销和直升机租赁等服务。
(1)米里直升机公司
米里直升机公司前身是1947年组建的米里实验设计局(简称米里设计局)。该局专门从事旋翼机和直升机的研制工作,其产品以常规的单旋翼带尾桨构型为主,也进行过其他构型如横列式直升机的研究。
米里设计局在苏联时期的主要产品包括米-1、米-2、米-4、米-6、米-8、米-10、米-14、米-17、米-24、米-26、米-28、米-34等。其中米-4、米-8/-17系列产量都很大,米-4到停产前生产了3500架以上。
1991年苏联解体后,米里设计局改组为米里莫斯科直升机厂,并于1993年根据俄罗斯总统令转为开放式股份公司。公司下设试验设计局、试验研究中心、试制工厂和飞行研究中心等部门。
苏联解体后至今,由于资金的问题,米里设计局的主要工作放在原有型号的现代化改型升级方面,研制了米-8/-17、米-24、米-26、米-28等型号的多个升级改型或专用型改型,其中米-8/-17系列成为其研制和销售的重点。在新型号研制方面,米里设计局正在基于俄直公司“俄罗斯先进商用直升机”(RACHEL)项目研制其高速新构型旋翼机米-X1,以替换米-8/-,17系列产品。
(2)卡莫夫直升机公司
1948年,苏联部长会议决定由卡莫夫组建乌赫托姆斯克直升机制造厂,专门负责直升机设计和试验,即后来的卡莫夫设计局。其产品以共轴双旋翼构型为主,也研究过纵列式和单旋翼构型的旋翼机方案。
苏联时期卡莫夫设计局的主要产品包括卡-10、卡-15、卡-25、卡-27、卡-29、卡-50等;也开展过旋翼定翼机卡-22、卡-34、卡-35等项目,但没有批量生产。
苏联解体后,卡莫夫设计局也改组成为开放式联合股份公司。与米里设计局不同,卡莫夫直升机公司研制了若干个新型号。其中包括卡-50的双座型改型卡-52,轻型直升机卡-226,以及全新研制的6t级军民通用直升机卡-60/-62等,同时还在无人机领域有所发展,研发了轻型无人旋翼机卡-137。卡莫夫直升机公司也参与了俄直公司的RACHEL项目,提出了卡-92高速旋翼机方案。
卡莫夫直升机公司目前包括一个设计局、一个位于乌赫托姆斯克的工厂和一个研发试验中心。其产品主要在乌赫托姆斯克工厂、库梅尔套和“进步”等工厂内生产。
(3)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
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的前身是1951年成为米里设计局批生产厂的喀山直升机厂(1940年成立),是目前俄罗斯最大的直升机制造商,同时也是唯一一个拥有自己的设计部门的直升机生产厂,生产了米-4、米-8和米-17等型号及其各种改型,其生产的直升机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耐久性和安全性,维护简单。喀山直升机厂研制的产品主要是中/轻型直升机。目前主要从事三种直升机基本改型的批生产:米-172客机改型,米-8MTV-5(米-17-V5)运输机型,米-8MTV-1(米-17-1V)多用途改型。
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自行开发了安萨特和阿克泰两个轻型直升机型号。1993年,其开始研制轻型多用途直升机安萨特,2005年俄罗斯联邦国家间航空委员会(MAK,俄罗斯与其他独联体国家的适航机构)为安萨特轻型直升机颁发了符合АР-29标准适航合格证。2006年,又展示了安萨特-3轻型武装直升机。阿克泰直升机可用于商业航空服务和在通用航空体系内完成特种任务。
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生产的直升机在世界上80多个国家使用,产品出口总数超过3800架,所生产的直升机总飞行时间超过5000万个飞行小时。目前,俄罗斯联邦国家间航空委员会已批准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作为民用直升机设计中心。联邦民用航空局也批准了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在其训练中心培训地勤和飞行人员。
喀山直升机厂股份公司的股份主要属于鞑靼斯坦共和国,俄罗斯国防工业公司通过换购的方式,以公司15.1%的股份收购了喀山直升机工厂30%的股份,将其整合入俄直公司。
(4)罗斯托夫直升机公司
罗斯托夫直升机公司(Rostvertol)位于俄罗斯顿河畔罗斯托夫市(Rostov-on-Don)。工厂成立于1939年,1956年开始生产米里设计局的直升机型号。其承担了米-6、米-10、米-24/-35、米-26、米-28的生产。目前,罗斯托夫的主要产品包括米-24/-35、米-28和米-26系列直升机。罗斯托夫直升机公司原来是一家私营的直升机制造商,在俄罗斯直升机公司成立之初并未加入。但俄罗斯联邦资产管理局和国防工业公司通过注资的形式获取了罗斯托夫直升机公司约26%的股份,从而使其在法律上成为俄直公司的一部分。到目前为止,俄直公司已经掌握了罗斯托夫约92%的股份。
(5)乌兰乌德直升机厂
乌兰乌德直升机厂建立于1939年,位于布里亚特共和国首府乌兰乌德市。其主要承担米-8/-17系列部分改型如米-8T、米-8AMT、米-171直升机,以及苏-25攻击机的部分改型的生产。
(6)其他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俄直公司其他成员主要业务见表4-14。
3.能力与发展
由于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国内经济的萧条,俄罗斯直升机型号和技术的发展陷于停滞,与美国和欧洲的技术差距逐渐加大。目前俄直公司的主要产品仍是苏联时期的产物。自苏联解体后,俄直公司先后启动了多个新机研制项目,希望对其当前产品谱系进行更新和完善,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卡-60/62、米-38等,但大多数型号均未研制完成。
(1)能力分析
产品研制方面,俄直公司的军机产品以中、重型机为主。其主要的军用型号全部是10t级或更大的机型,轻型直升机产品很少。重型直升机和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是俄直公司的两个产品优势。10t级的战术运输直升机米-8/-17系列是俄直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此外,武装直升机和重型直升机也是俄罗斯直升机公司的主攻市场。俄直公司共有3个武装直升机系列产品,其中米-24/-35系列由于较低的价格和具备一定的运输能力,在拉美、非洲等地区有一定规模的市场,米-28和卡-50/-52主要面向国内市场,也有一定海外出口销量;重型直升机方面则以米-26为主。俄直公司的多数产品在基本性能如升限、飞行速度等方面与美欧国家的产品差距不大,但在保障性、安全性、可靠性、噪声和振动水平,以及航电系统性能方面的差距则相对明显。因此俄直公司基本的产品销售策略是以极低的单机价格来吸引客户,而其利润的主要来源则是维护保障、备件销售等方面。
生产方面,俄罗斯批生产能力较强,不仅能够满足国内订货,还能供应对外出口。近些年俄直公司的国内市场逐步恢复,获得了军方的多个大规模采购订单,几乎包括了俄直公司产品谱系中几乎所有的型号,如米-28、卡-52、米-17、米-26等。之前为俄罗斯民用直升机配套的发动机大都由克里莫夫公司设计,由乌克兰的西奇公司生产,在目前国际形势下,必须尽快完成相应的进口替代。
技术方面,俄直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仍然是苏联时期的产物。俄直公司在直升机平台设计方面,如总体、气动、旋翼等方面仍保持着不错的水平,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不大,但航电系统和发动机方面则相对落后,导致其整体性能和作战能力相对较差,俄直公司的很多产品都没有采用数字化航电设备、全显示驾驶舱和多功能显示器等相对先进机载设备,仍以机械式仪表为主,严重影响了其使用性能,并对民用型号的适航取证造成了很多困难,也成为限制其出口的主要因素。随着俄罗斯军方的大规模采购以及国家对新型号研制的经费支持,俄直公司也开始对其现有型号进行升级改造,并开展了新型号的研制计划,如无人直升机、高速直升机等,由于具备良好的技术基础,未来可能缩小与美欧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
(2)未来发展
创新是俄直公司战略的重要部分,具体措施包括实施高速直升机和无人系统等创新项目,建立智能直升机等方面的科技储备,完成集成工艺步骤、优化场地规模等工艺改进,以及通过成立直升机制造国家中心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表4-15给出了俄直公司在未来的主要创新项目。
分析俄罗斯在直升机领域研制生产能力及未来创新计划,可发现俄罗斯较为重视高速直升机、复合材料旋翼、航电系统等方面的发展,在重型直升机、共轴直升机、传动系统、平台设计等传统领域仍旧保持一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