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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增值税法将在2018年大修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其所谓25年来力度最大的增值税改革计划,以打击增值税偷漏税。除了瞄准增值税偷漏税问题,该计划还旨在降低欧盟内部的跨境交易成本。据估计,在欧盟内的跨境交易合规成本要比在单一成员国国内市场交易高出11%。

欧盟委员会经济和金融事务、税务和海关事务专员Pierre Moscovici表示:“在欧盟建立单一市场25年之后,企业和消费者在跨境交易时仍要面对28种不同的增值税制度。”欧盟委员会提议从根本上改变现行增值税制度,将货物从一个欧盟国家销售到另一个欧盟国家,应与在成员国境内销售货物享受一样的税收待遇。

欧盟委员会明年的立法建议是要求成员国同意在欧盟地区实行单一增值税的四项基本原则:

•向企业间的跨境贸易征收增值税。目前,此类贸易可免征增值税,这就给企业骗税创造了机会;

•扩大“一站式商店One Stop Shop”范围。根据该计划,开展跨境贸易的企业将能更为简便的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贸易商将统一通过线上平台,用本国语言,根据本国规定和模板进行纳税申报和缴款。欧盟成员国将直接向彼此支付增值税。

•欧盟增值税法应遵循目的地原则,要求增值税所征收的最终税款应支付给最终消费者所在成员国,并按该成员国的实际税率征收;

•简化发票规定,允许卖方即使在跨境交易时也可以根据其所在成员国的规定开具发票。公司将不再需要为税务机关编制一份跨境交易清单(所谓的“重述声明”)。

该计划还引入了“纳税人认证Certified Taxable Person”的概念,信用良好的企业将享受税收征管的简便规定。企业不管规模大小,只要符合一定标准即可获得认证,在整个欧盟地区被认定为可信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通过向所在国税务机关提交认证申请,并证明其符合按期支付税款、内部控制完善、有偿付能力等统一标准,可成为经认证的纳税人。欧盟所有成员国将支持纳税人认证互认。

欧盟委员会还提议在2019年实施四项"快速修复"措施。成员国明确要求实施这些短期措施,以改善现行增值税制度的日常运作,直到修法最终结果得到完全商定和执行为止。这些短期措施将包括:

对于在成员国A存放货物,在成员国B直销商品给消费者的企业,若该企业为经认证的纳税人,则该企业在A国存储商品时将不用注册和缴纳增值税。

对于不涉及货物实际转移的连锁贸易,如货物所有权经过几轮出售,但物理上货物直接从原始卖家转移到最终买方,其中经认证的纳税人也可享受简便纳税。

欧盟委员会还确定,将在11月份发布:关于建立增值税税率现代化制度的建议,以便在增值税税率方面给成员国更大的灵活性;加强成员国之间行政合作的建议;简化中小企业增值税的建议,探讨如何减轻中小企业的纳税义务。

详细信息请登录欧盟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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