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与欧盟之间的“加入伙伴关系”
1996年6月10日斯洛文尼亚政府在斯洛文尼亚与欧盟正式签订联系国协议的同时,向欧盟正式提出了加入欧盟的申请。尽管斯洛文尼亚在与欧盟签订的联系国协议生效之前就提出了加入欧盟的申请,但在后来参加入盟谈判的10个中东欧国家中却是提出申请的最后一个国家。在此之前,1993年6月在欧共体理事会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已向申请加入欧共体(欧盟)的中东欧国家提出了入盟基本条件(即“哥本哈根入盟标准”):能保证民主、法制、人权和保护少数民族的稳定的制度(政治标准);拥有能发挥功能的市场经济,有应对欧洲内部竞争和市场压力的能力(经济标准);有能力承担作为成员国的义务,包括坚持欧盟的政治、经济和货币联盟目标(涉及采用共同法规的标准)。1994年12月欧盟理事会的埃森会议提出了帮助中东欧国家加人欧盟的“加入前战略”(Pre-accession strategy,又称“埃森战略”),重点集中在:执行联系国协议;进行制度性对话;确定加入欧盟单一市场的措施和优先协调的立法;将“法尔计划”纳入“加入前战略”;促进欧盟与中东欧国家、地区和利益集团之间多边合作计划也是加入前战略的组成部分。1995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关于中东欧国家准备加入欧盟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提出了申请加入欧盟的候选国在加入欧盟前应采用的欧盟法律、进入欧盟内部市场的基本要求以及候选国在各个领域的优先任务和欧盟将提供的援助。1995年12月欧盟理事会的马德里会议上提出,要求欧盟委员会对中东欧联系国的发展状况作出评估报告,为此欧盟委员会于1996年4月向申请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发出了调查问卷。斯洛文尼亚在签订联系国协议之前已陆续收到部分问卷,最后于1996年7月25日回答完全部问卷并返还给欧盟委员会(共156页,分为23个方面,包括内部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司法和内务等)。在调査问卷的基础上,欧盟委员会于1997年7月16日发表了名为《2000议程》(Agenda 2000)的文件(包括3部分:未来主要领域的共同政策;欧盟2000~2006年的财政展望;欧盟扩大问题),在欧盟扩大部分中,对申请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建议欧盟理事会开始与斯洛文尼亚和捷克、匈牙利、波兰、爱沙尼亚、塞浦路斯6国就加入欧盟问题进行谈判。1997年12月欧盟理事会的卢森堡会议批准了《2000议程》文件,确定了帮助申请国为加入欧盟做准备的财政框架(2000~2006年欧盟为支持第一批谈判的6国的“加入进程”提供包括“法尔计划”、农业发展、结构援助在内的总额为210亿欧元的援助,对第二批后选国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提供2亿欧元支持其经济改革),并作出了启动与上述5个中东欧国家和塞浦路斯入盟谈判的决议。欧盟还决定,伴随着加入进程,将每年举行欧盟成员国和在欧洲的所有联系国的国家或政府首脑会议,就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内务、经济和地区合作等问题进行政治协商,首次“欧洲会议”(The European Conference)于1998年3月12日在伦敦举行。会议结束后,欧盟与斯洛文尼亚等6国的入盟谈判于1998年3月30日正式开始。
联系国协议、关于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和“法尔计划”构成了欧盟对中东欧国家的“加入前战略”,同时欧盟与申请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加入伙伴关系”(Accession partnership)。欧盟与申请加人欧盟的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加人伙伴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帮助“准备加入国”执行《采用共同法规的国家计划》(National programme for adopting the Community acquis,NPAA);与准备加入国一起对其实施优先经济政策的情况共同进行评估;实施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对准备加入国采用共同法规的援助计划;欧盟委员会每年向欧盟理事会提交有关每个准备加入国准备进展情况的报告。斯洛文尼亚政府在提出加入欧盟的申请后,1997年首先制定了《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加入欧盟的战略》,内容包括:①序言;②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加入欧盟的出发点;③经济社会领域;④斯洛文尼亚共和国立法与欧盟法律的协调;⑤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⑥司法与内务;⑦公共管理机构的改革;⑧斯洛文尼亚公众对欧盟和斯洛文尼亚加入欧盟的意见的通报;⑨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加人欧盟战略的执行。该文件对斯洛文尼亚的经济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确定了为加入欧盟在立法、司法、内务、公共管理等各个领域应进行的改革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并对加入欧盟战略的实施和时间表作了安排。在欧盟理事会的卢森堡会议通过《2000议程》后,1998年3月欧盟制订了与斯洛文尼亚的“加入伙伴关系”计划(1999年12月作了修改),从而在欧盟与斯洛文尼亚之间建立了加入伙伴关系。与此同时,斯洛文尼亚政府还制订了关于采用欧盟共同法规的国家计划(NPAA,2002年5月作了修改),对斯洛文尼亚在2002年底前在经济政策、结构改革、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和内务、公共管理机构改革等方面的优先任务,以及实施计划所需资金的来源和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斯洛文尼亚政府负责对计划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定期向欧盟有关机构提交报告)做了规定。1998年10月斯洛文尼亚在“准备加入国”中首先与欧盟共同签署了“对斯洛文尼亚执行中期经济政策优先任务的共同评估”的文件(包括最新的发展、成绩和问题;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中期的宏观经济目标方案)。同年11月初,欧盟委员会首次发表了“关于斯洛文尼亚加入进程的报告”。此后欧盟委员会每年都发表一次有关斯洛文尼亚加人进程的报告,最后一次报告于2002年10月发表。入盟谈判于1998年3月底开始,2002年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