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塞拜疆将从2017年1月1日对电子商务实行新的征税办法
2017-01-18阅读: 10
来源:驻阿塞拜疆经商参处
据2017年1月12日阿国际文传电讯报道,阿银行协会和税务部联合声明,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对电子商务实行新的征税办法。有关税法修改已于1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对“税法典”和“电子商务法”的修改,将对网上境外服务和商品交易征收18%的增值税;对汇往境外电子钱包的交易,对汇款者征收10%的税。